2012年3月20日星期二

自赞



近几年来,在联合早报上时常会看到一些早报直接或间接的自我表扬报道文章。这种现象从前的报纸似乎没有,最低限度很少见。也许以前的人比较有传统文人风骨,也崇尚谦虚的美德,虽然名为南洋商报,也不愿像一般商人那样喜欢自我吹嘘炫耀。


不明白的是:联合早报是本地唯一(仅存!)的华文大报,无论好坏也是只此一家,水平如何,读者也心里有数,如果还有点自信,需要时常“自我提升”来提醒读者吗?再者:就有如做善事一样,如果事后大肆宣扬,只能显示当事人的别有居心,而不是纯粹一颗善心。就好像“过江龙”一词,应该是别人称道的才有意思。表扬赞美也一样,由别人亲口讲出来才有意义和价值,例如由其他报章媒体加以报道赞扬(虽说同行如敌国,但若真有超水平表现,还是有可能的)。就算读者来函赞美报纸,内部知道,私下回复心领就是了。堂而皇之的登在本报,除了不免有点瓜田李下之嫌,浪费了一个宝贵的版位,又有什么意思?早报难道不明白这个道理吗?也许早报认为必须如此才能显示其水平和业绩罢?反正是有这个方便。


与自我表扬成为强烈对比的是:每当联合早报报道有误时,却总只是在报纸不显眼之处来个面无表情的“特此更正”了事(这已算是有责任感了,有时就算有人指出错误,早报也可以相应不理!),而且从不致歉!诚然,人孰无过?但既有自赞(近乎勇!)的傲然,为何就没有勇于认错的风度?如此是否有点隐恶扬善?这又是早报总编辑之前所谓的好文化吗?也许眼下价值潮流如此,顺其者昌。但报纸除了报道新闻和赚各种广告费以外,似乎多少还有点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以及相应责任(?)罢?



20.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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