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星期一


有人要告我?!(续)

                  

        日前有熟人凌晨传简讯给我说有人要告我。后来在电话上找到这个熟人。一开始,这个熟人不愿透露更多的消息,追问之下,他说了一个名字,再问,就不愿意说了。

        “这个名字”目前暂时还不能告诉各位朋友,因为:(一)“这个名字”有一定的敏感度。(二)虽然是一个熟人的善意警告,但也只是口头上的传递,不能绝对确定。

        因此,目前只能静观其变,等律师信来再说。谢谢许多朋友们的关心,有消息一定通知。

        现在,生活如常,博客如常。

 

1.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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