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

偶然翻到这个,也不知到底是好气还是好笑 .........

我们的华语又能怎样?

今天在联合早报的交流站看到郑仲渊先生的文章“也谈我们的华语怎么了”。文中提及有新加坡人上台湾的《我要当歌手》节目,因用词不当而被台湾节目主持人以及评审员当场调侃揶揄的事。

文章描述:“...........(赛后)主持人邀请观众发表意见,知道有来自新加坡的观众,便请其中一位发表看法 ………..”

新加坡观众:“今天目睹这一切 …………”

台湾主持人:“‘目睹’一般用在刑事案件,车祸肇事 …………” 如是“教育”一番之后,他接着问:“你还没发表看法。”新加坡观众脸带尴尬的笑容:“我喜欢两位歌手,各有特色,女方 …………”主持人再一次错愕地说:“‘女方’一般用在结婚 ………….”话未说完,已经哄堂大笑。

紧接着主持人和其中一位评审联手一起借题发挥落井下石的继续“损”这位新加坡观众以制造“欢乐气氛”………… 这里就不转载了!总之惨不忍睹就是!

能在台湾娱乐圈立足,主持人的嘴皮子功夫当然不简单,只是显然有欠厚道,对处于语言弱势的外来朋友也谈不上友善。问题是有关主持人在“损人”利己的同时,有没有也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那副丑陋嘴脸,或转过头来“目睹”一下自己本土种种狗皮倒灶的乱像。

其他不说,就说语言罢,在台湾就曾有教育部长不知“罄竹难书”为何物!更无耻的,后来知道自己错了还死硬狡辩!如果该部长也上《我要当歌手》,也来个“目睹”,也“男方女方”的,有关主持人等又敢“予以表扬”吗?

相信台湾人并非都如此,热情厚道者也大有人在,只是该新加坡观众倒霉(也许也 gay kiang)所遇非人,误入虎口罢了。

只是:这又算不算是我们双语政策以及“讲华语运动”的一种“成果”?除此以外,我们的华语最终又能怎样?

21.10.2013/9.4.2024

2 条评论:

  1. 既非語文考試,也不是編寫詞典,何必吹毛求疵,更何況平時的生活用語,專家也難免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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