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日星期二

选择与尊严
       不晓得曾几何时起,常常听人有感而发:(今时今日,此时此地?)“你可以死!但不可以病”。这句无奈话直接反映了当前医药以及医疗费用的高昂。这是非常真实的现实,现在连部长都为年轻人担忧,未雨绸缪的替他们抱不平,怕他们将来需要为年长的一辈(包括他们自己的父母长辈以及别人的父母长辈)负担医药以及医疗费。
       因此:为了尊严(一旦有病,往往便顾不了尊严,渺小的个人就有如小国无外交一样无奈以及随波逐流)或不想生病受罪并祸延亲友,人人都希望无求于人以及活得健康,于是许多(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都积极定时做各种各样的健身运动。
       大部分的人,表面上看来似乎有点乐此不疲,但归根究底主要还是心虚-没有安全感也。试想:一般如果没有必要需要,一个人会无故上街或到市场去?一个人会抛下身段尊严,穿街走巷挨家挨户的去宣传政治理念或兜售货品?因此,无论动机,但凡行动总有其背后的目标目的。健身运动也如此,若没有必要,又何必天天早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都在重复着那些单调枯燥的健身操等等?
       许多人怕病怕死(贪生怕死?),其实真正怕的是“痛”-那种无边绝望以及精神肉体上无止无休的痛苦折磨(所谓地狱也不过如此罢!?)。最令人羡慕的以及最有福气的死法是不知不觉,糊里糊涂(难得糊涂?缺点是毫无准备和没有交待后事的机会)在睡梦中过世,或明明白白,准备妥当的“安乐死”。所谓的“蒙主宠召”最高规格应不外如此。
       安乐死可以是很复杂的事,也可以很简单,无论合法与否,往往事在人为。但不幸很多时候因为有关课题和政治或宗教挂钩(我们不是向往和强调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并尊重他人的信仰和意愿吗?),因此,明知愚蠢以及残忍,有话语权或社会影响力的,也没人敢仗义执言,于是,有些人的人生便在毫无尊严以及惨无人道的情况下落幕。
       新加坡,印尼可以在维护国家尊严的立场下向美国,澳大利亚说不!因为国家有国家的尊严(也许是天真或偏见,对政客而言这也可能只是一种争取政治本钱的机会课题罢了?)。为何作为国家一分子或建国一代的个人就没法维护自我最后的尊严?看来:“你可以死!但不可以病”这句话,也只讲对了一半。事实是:你不但不可以生病,也不可以想死就死(同时:死不死的费用都要自己负责),能不能死得有尊严,也由不得你。
      突发奇想:从一个效率以及务实的角度,为何替年轻人(奉养老人)忧心的部长不甘脆提倡并支持“安乐死”,那不是干脆利落又少了许多后顾之忧了吗?试想想:国家可以因而省下多少人力物力财力甚至居住空间等等等等…………….?!一不小心,还作了善事呢!

3.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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