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

善恶之间

       从个人的粗浅阅历以及接触当中,感觉艺术家包括画家音乐家等等对道德的“责任承担”仿佛没有文学家或诗人那么重?因为,他们只是在表现他们的幻想力以及创造力,并没有自我标榜自己的道德水平(如西方的华格纳,毕加索以及东方的赵孟頫,唐伯虎等等..... ),因此后世对他们的评价往往也只是根据其艺术水平和高度,就算“邪恶”如华格纳,还是有很多人推崇他的音乐,这就是一种以事论事和理智的态度。试想想古往今来,有几个人的婚礼没有华格纳的《婚礼进行曲》?
       而文学家则是直接在作品当中传达和展示自己心灵状态和素质,进而“熏陶”甚至在心灵上“改造”了他们的受众?!(如西方的歌德,莎士比亚和东方古代许许多多文人诗人包括近代中国的冰心以及鲁迅)。因此,一般人对文学家的道德操行要求会高一点,也因为他们往往是直接或间接的以一种经过仔细思考经营的文字方式,或婉转或强有力的表达了他们的人生观或价值观,就有如鲁迅先生说:“痛打落水狗”时是毫不含糊的!
       没有人是完美无瑕的,就算伟人也不例外。好人也难免会有敌人,坏人也都会有朋友?!总之物以类集,只是,别人难免也会以你结交的朋友的素质来衡量你的为人?
       因此,无论艺术家也好文学家也好,做人做事还是要对得起良心(除非你真的没有?),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能因为一时的情绪喜恶或一点所谓的“自尊”就抹杀抹黑了一个人所有的优点,并倾向或投向邪恶的一方,变得是非黑白不分,若然,作为一个有思想良知的人,有一天回首前尘,你将如何面对自己?!
22.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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